|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团参加2009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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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11-03 09:15 文章来源:商业改革发展处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桂商改发【2009】18号
各市商务局:
商务部、农业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定于2009年12月18日-21日在江西南昌市举办“2009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”(以下简称绿博会)。根据商务部办公厅《关于举办2009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的通知》(商办流促函[2009]17号)要求,我厅将组团参加本届绿博会,现将有关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市商务局指定一名同志作为工作联络员,并于2009年11月4日前将名单报送至我厅。
二、积极开展招商招展工作。每市组织1-2家有地方特色的食品企业参展,参展企业回执表请于2009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我厅。
三、落实参展优惠政策。本届绿博会国际标准展位价格为3800元/个,特装光地460元/平方米。按照财政部、商务部办公厅《关于2009年度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精神,组委会将为每个展位申请财政补助800元。根据自治区商务厅、财政厅《关于申报品牌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》(桂商运发[2009]72号),我厅对参展企业另行予以补贴。
联系电话(传真):0771-5344225
特此通知。
二00九年十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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